新限制措施已列入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(REACH法规)附件XVII的被禁物质(以及含被禁物质的物品)清单内,并于全欧盟推行。
根据该法规附件XVII第47条加入了3段条文,包括:与皮肤接触的皮革物品,若六价铬浓度以重量计相当于总干重的0.0003%或以上,或每公斤3毫克,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;与皮肤接触的含皮革零件物品,若六价铬浓度以重量计相当于总干重的0.0003%或以上,或每公斤3毫克,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;上述两个段落不适用于投放到市场内的二手物品,这些二手物品须在2015年5月1日前已供作最终用途。
最后,欧盟委员会警告,可能会在日后实行更严格的限制措施。第301/2014号法规第八条指出,限制措施的成效将根据铬过敏报告适量而定。
随着人们对环保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,越来越重视皮革制品在使用和穿着过程中,是否会对人体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,皮革及其制品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生态、环保要求。六价铬被公认的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,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,因此,在皮革制品的有害物质检测中,六价铬的检测已经成为生产厂家和检测机构关注的热点。
为此,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企业:深入了解欧盟对六价铬限制措施新规的具体要求,及时排查自身产品,了解是否符合新规要求;严格按照新规进行产品生产和检测,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,消除隐患;依托科研院所,研发可以替代六价铬的物质,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;加大检测投入,重点针对原材料的检测,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相关要求,避免造成损失。